遗失物品和拾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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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拾得物品

失物招领处由学生中心(2 号楼 1 楼)管理。
如果可以识别找到物品的所有者,我们将通过手机或 Adai Portal 联系该人。在你的物品上写下你的名字。保存期限为3个月(乙烯基雨伞和文具等大宗廉价物品为2周)。超过保存期限的物品将被丢弃。

·失物
如果您在校园内遗失或遗忘物品,请联系学生中心。在校园内发现的物品必须送到学生中心。如果您没有收到,请仅针对贵重物品提交遗失报告,我们会在物品到达后与您联系。

·发现
如果您在校园内发现丢失物品,请将其带到学生中心、最近的办公室或保安办公室。
学生部 学生センター
〈2023年7月2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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