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政策

亚细亚学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方针

本校为了保护作为个人重要财产的个人信息,在遵守相关法令的同时,将适当实践以下6个原则。

1.使用目的的明示和目的以外的使用的禁止

本学校收集的个人信息仅限于为完成本学校的业务或教育研究活动所必需的信息,仅在其目的范围内使用,不超过其范围。

2.不向第三方透露,不提供

大学持有的个人信息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但下列情况除外:
 
(1) 经本人同意时
(二)法律、法规依据的案件
(3) 需要保护个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又难以得到个人同意时
(4)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特别需要,又难以征得本人同意时。
(5) 为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需要与国家机关、地方自治体或受其委托的人合作,并经本人同意执行该事务时。干扰
(6) 出于发表学术研究成果或教授等目的而不可避免地提供相关个人数据时(存在不正当侵害个人权益风险的情况除外)。
(7) 为学术研究目的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时(包括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部分目的为学术研究目的,且存在不当侵害权益风险的情况)个人) )(仅限于大学与第三方共同进行学术研究的情况。)
(8) 当第三方为学术研究机构等,且第三方需要为学术研究目的处理个人数据时(部分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为学术研究)(包括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的情况)为目的,不包括可能不正当地侵犯个人权益的情况。)

3.安全严格的管理

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不正当访问、丢失、破坏、篡改以及泄露等事态的发生,在实施措施的同时,始终努力确保正确性和安全性。

4.正确管理分包商

委托业务时,对于委托方也要签订适用本校规定的保护基准的合同,努力进行个人信息的适当管理。

5.保护管理系统

为每个处理个人信息的部门配备管理负责人,并对员工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教育和指导。

6.咨询窗口

我们会在合理的范围内迅速处理您的问题。
总务部总务科

学校法人亚细亚学园
理事长友江 正夫
〈2023年7月2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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