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人亚细亚学园风险管理基本方针

学校法人亚细亚学园风险管理基本方针

学校法人亚细亚学园为了预防和减轻风险事件的发生,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维持和迅速恢复组织功能,制定了以下《学校法人亚细亚学园风险管理基本方针》。

1.用途

大学除了面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留学目的地的纠纷、火灾、盗窃等事件和事故之外,还面临着大学特有的各种风险,例如研究经费滥用、论文抄袭、学术骚扰等。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可能会严重损害大学、教职员工、学生以及相关人员(例如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声誉和信誉。
为了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掌握学校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准确分析和评估这些风险,并采取措施预防和减轻风险事件。此外,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我们将根据学校法人亚细亚学园风险管理条例妥善管理风险,以维持组织功能并迅速恢复。

2.行动指南

(1)确保人命安全
发生危机时,以确保人命安全为最优先处理及行动。
(2) 迅速的应对和防止受害的扩大
得到危机相关的信息时,立即努力把握正确的事实,相关部门协助合作,采取措施将该危机造成的受害最小化以及防止二次受害的扩大。
(3) 遵守法令等
遵守相关法令及本学园的相关规定,努力确保组织的信赖性和事业的持续性,尽到社会责任。
(4) 查明原因和防止再次发生
认真对待危机相关事实,彻底查明原因,在采取具体有效的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同时,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5) 对策・研修的实施
为了将危机防患于未然,将危机发生时的损失降至最低,有计划地进行对策的研究和研修的实施,努力渗透风险意识和培养风险感性。
(6) 教育、研究活动的继续
危机发生后,在尽力继续教育、研究活动的同时,停止时,为了尽早恢复,尽快实施恢复活动。

3.实施体制

我校风险管理体系理事长作为负责人统筹管理风险管 理工作,专务理事协助主席负责全面管理。
为了妥善管理本校的风险,我们将根据年度风险管理计划,构建合理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发生危机时力求迅速应对,防止危机蔓延,努力持续开展教育和研究活动。

4.本方针的改废

本方针有必要修改时,经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进行修改。

总务部总务科
〈2025年9月1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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