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INDEX
博士前期课程
结业条件
学生必须注册至少两年,完成至少32个学分,并通过硕士论文审查和考试。然而,那些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可能会被允许提前完成课程。此外,学生可以提交“特定主题的研究结果”,而不是硕士论文。科目学习 | 结业条件32 个学分中,12 个学分(希望提前完成的学生为 8 个学分)是必修的,其余的是可选的。 必修科目 (1) 学术教授的“实践”8学分(第一年和第二年修读;但希望提前完成的学生可获4学分) (2) 学术教授“讲座”4学分 选修科目 (1) 从“实践”以外的科目中获得至少 20 个学分。 (2) 最多8学分的原始文本研究将包含在结业条件中。 (3) 其他研究生院提供的讲座最多 8 个学分将计入结业条件。 |
公法与政治学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
宪法专题讲座 | ー |
宪法专题实践 | ー |
宪法专题讲座 | 饭田稔教授 |
宪法专项实践 | 饭田稔教授 |
宪法专题讲座 | ー |
行政法专题讲座 | ー |
行政法专题讲座 | 副教授 |
行政法专题实践 | ー |
行政法专题实践(Ⅱ) | ー |
行政法专题讲座 | ー |
税法专题讲座 | 肥后晴树教授 |
税法专题实践l | 肥后晴树教授 |
税法专题讲座 | 井野茂教授 |
税法专题实践二 | 井野茂教授 |
税法专题讲座 | 特聘教授谷口弘之 |
税法专题实践lll | 特聘教授谷口弘之
|
税法专题讲座 | [春季学期]讲师佐藤哲也 [秋季学期] |
政治学专题讲座 | 大原俊一郎副教授 |
政治学专题实践 | 大原俊一郎副教授 |
政治学专题讲座ll | ー |
政治学专题实践ll | ー |
政治思想史专题讲座 | ー |
政治思想史专题实践 | ー |
公共管理专题讲座 | 平井文三教授 |
公共行政专题实践 | 平井文三教授 |
公共管理专题讲座 | ー |
刑事法律部门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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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专题讲座 | 山本副教授 |
刑法专题实践 | 山本副教授 |
刑法专题讲座 | 本年度停课 |
刑法专题实践ll | 本年度停课 |
刑法专题讲座 | ー |
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 团条弘文教授 |
刑事诉讼法专题实践 | 团条弘文教授 |
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 ー |
刑事政策专题讲座 | ー |
犯罪学专题讲座 | ー |
民事法律部门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
民法专题讲座 | 田中健一教授 |
民法专题实践 | 田中健一教授 |
民法专题讲座 | 鹿岛英树教授 |
民法专题实践II | 鹿岛英树教授 |
民法专题讲座 | 木原博教授 |
民法专题实践lll | 木原博教授 |
民法专题讲座四 | 草野瑠衣副教授 |
民法专题实践IV | 草野瑠衣副教授 |
民法专题讲座 | ー |
商法专题讲座 | ー |
商法专项实践l | ー |
商法专题讲座 | 涩谷光义教授 |
商法特殊实践ll | 涩谷光义教授 |
商法专题讲座lll | 上田博美教授 |
商法特殊实践lll | 上田博美教授 |
商法专题讲座 | ー |
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 ー |
民事诉讼法专题实践 | ー |
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 ー |
民事诉讼法专题实践 | ー |
劳动法专题讲座 | 中增洋子教授 |
劳动法专题实践 | 中增洋子教授 |
劳动法专题讲座 | ー |
国际私法专题讲座 | ー |
国际私法专题实践 | ー |
国际私法专题讲座 | ー |
基本法法学院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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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专题讲座 | ー |
法制史专题实践 | ー |
法哲学专题讲座 | 藤冈大副教授 |
法哲学专题实践 | 藤冈大副教授 |
英美法专题讲座 | ー |
外国法专题讲座 | 讲师森村环 |
德国法专题讲座 | 田中健一教授 |
法国法专题讲座 | 上田弘美教授 |
原著研究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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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研究 (英) ・公法部门 | 饭田稔教授 |
原典研究 (英) ·私法部门 | ー |
原文研究 (德国) | 本年度停课 |
原著研究 (法国) | 本年度停课 |
原典研究 (伊) | 中增洋子教授 |
原典研究 (日) | 草野瑠衣副教授 |
相关部门
姓名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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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专题讲座 | ー |
博士后期课程
结业条件
博士生必须学习至少三年,掌握至少12门学分,并通过考试和考核,博士论文。然而,已经完成并进入法学院的学生研究生院,必须学习至少两年,掌握至少8门学分,并通过考试和考查博士论文。
科目学习 | (1) 在每一年的学习中,学生应参加4门学分"特别研究 "课程,由其导师负责教授,共12门学分。 (2) 在学习过程中,最好参加二级导师教授(2名学生)提供的课程法学研究科。 |
公法与政治学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
宪法特别研究I | ー |
宪法特别研究II | 饭田稔教授 |
行政法特殊研究 | ー |
税法专题研究 | 肥后晴树教授 |
政治学特殊研究 | ー |
政治学特殊研究ll | ー |
政治思想史专题研究 | ー |
行政学专业研究 | 平井文三教授 |
刑事法律部门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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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特殊研究 | ー |
刑法特殊研究ll | ー |
刑事诉讼法研究 | 团条弘文教授 |
民事法律部门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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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研究 | 田中健一教授 |
民法研究ll | 鹿岛英树教授 |
民法专题研究lll | 木原博教授 |
商法特殊研究 | ー |
商法特殊研究ll | 涩谷光义教授 |
商法特殊研究lll | 上田博美教授 |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 ー |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 ー |
劳动法特殊研究 | 中增洋子教授 |
国际私法研究 | ー |
基本法法学院
科目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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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专题研究 | ー |
论文评价标准
硕士学位 | 硕士论文评估标准
1.研究课题要设定恰当,论文写作意图和问题意识要明确。 2.根据研究主题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 3.从问题陈述到结论必须有一致的逻辑结构。 4. 研究成果须为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 5. 论文陈述必须写得恰当。 (1)引用先例、参考文献等必须清楚、恰当。 (2)对法律判例、参考文献等的分析、介绍、讨论,必须从作者的角度,用自己的语言撰写。 (3)参考文献等内容必须与作者本人的观点有明显区分。 6.须符合研究生院规定的硕士论文写作规范。 研究成果评价标准 1.研究课题要设定恰当,研究成果产生的目的和问题意识要明确。 2.根据研究主题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 3.准确把握并明确了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问题。 4.从问题陈述到结论必须有一致的逻辑结构。 5.研究结果描述恰当。 (1)引用先例、参考文献等必须清楚、恰当。 (2)对法律判例、参考文献的分析、介绍和讨论,必须从研究者的角度,用自己的语言撰写。 (3)参考文献等内容与研究者的观点必须有明显区分。 6.必须符合研究生院规定的研究成果产生规则和研究伦理。 |
博士学位 | 博士论文评价标准。
1.研究主题设置恰当,撰写论文的意图和问题意识明确。 2.根据研究主题采用了适当的研究方法。 3.从问题的提出到结论,具有连贯的逻辑结构。 4.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独创性。 论文的写作方式应恰当。 (1) 引用先例和参考文献应清晰、恰当。 (2) 对先例和参考文献的分析、介绍和讨论必须从作者的角度出发,用作者自己的话撰写。 (3) 参考文献内容的介绍与作者自己的观点要明确区分开来。 (6) 除满足上述 1 至 5 条外,论文还应充分利用充分的数据和参考文献等,并在相关研究领域提供原创性的新知识。 7.博士论文论文内容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使提交者被公认为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可以作为独立研究人员开展工作。 8. 符合博士论文研究生院规定的准备规则和研究道德。 |
〈2025年4月1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