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活动中防止不正当行为的措施
INDEX
公共研究经费的运用和管理的责任体制
首席管理官 | 校长 | 对于公共研究费的研究活动的制度的管理和运用,总括本校全体,承担最终责任。 |
总括管理负责人 | 副校长 | 协助首席执行官,并有实际的责任和权力监督整个大学。 |
合规推广 负责人 | 院长、研究生院院长、亚洲研究所所长、英语教育中心所长和事务局长主席 | 对于各部门等的公共研究费等的运营和管理,具有实质性的责任和权限。 |
合规推广 副总经理 | 各院系学术事务主任、各研究和科学事务委员会成员、亚洲研究所所长和英语教育中心所长指定的人员以及各行政主任 | 协助合规推进负责人,对公共研究费等的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或指导。 |
研究活动中的不当行为
研究活动中的不当行为是由于故意或严重忽视作为研究人员应了解的基本注意义务而在以下各项中列出的。- 捏造:制作不存在的数据、研究结果等的行为
- 篡改:通过对研究资料、研究仪器和研究过程进行变更操作,将数据、研究结果等加工成不真实的东西的行为。
- 盗用:关于其他研究者的想法、样品、分析分析方法、数据、研究结果、论文或用语的使用,在没有该研究者的理解或适当表示的情况下挪用的行为。
- 在自己作品的表现或内容中没有适当引用的双重投稿和不适当的授权等违反研究者伦理的行为
- 非法使用、非法收取研究费:违反法令、就业规则及各项规定,非法使用、收取研究费等行为。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就业规则及校内各项规定等进行研究的行为以及毁灭或妨碍本条各款所列行为的证据的行为。
公共研究费的咨询和举报窗口
接待方法
我们接受面谈,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 地址:东京都武藏野市境5 -8
- 電子メール:gakumu@asia-u.ac.jp
- 電話:0422-36-3258(事務取扱時間内)
- FAX:0422-36-4873
- 接待柜台:亚细亚大学教务中心
通报内容
- 在研究活动中有不正当行为的教职员等或研究小组等的姓名或小组名称
- 研究活动中不当行为的具体内容
- 研究活动中不正当行为内容不正当的合理理由
注意事项
通知的人请确认以下事项后再联系。- 通知原则上是显名 (也可以匿名) 。请务必填写通报者的姓名、所属及联系方式等。
- 举报者的秘密会被保护。
- 我们不会对与该通报等有关的人进行不利的处理。
致交易者们
我们衷心感谢您在采购与我们大学研究活动相关的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持续合作。针对近期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冒用公共研究经费的情况,我校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妥善管理公共研究经费。
由于商业伙伴共谋滥用公共研究经费的案例已经有很多报道,我校要求交易超过一定水平的参与者提交书面承诺。基于与业务合作伙伴的相互理解,我们努力进行公平公正的交易,杜绝亚细亚大学的所有欺诈交易。感谢您对此举措的理解与配合。
《当大学教员提出虚构订单或伪造文件等看似欺诈的交易请求时》
请联系此页面上列出的咨询/报告台。
此外,我们不会因举报而对您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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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