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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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

学习作为法治国家规则的大前提的“法律”。法律不是限制人们的行为,而是保证他们可以自由行动,除非他们打破它,其内容根据国家,时代和情况而变化。在人们的价值观多样化和利益交织的现代社会,我们将培养能够始终保持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的人力资源,具有作为法律专业人员所需的灵活和准确的判断力。

MESSAGE

Dr Kihara_院长Message.
培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木原博之教授
法学院院长
法学院学生应该具备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培养正义、自由、平等的法律意识,同时认识到遵循合理、适当程序的重要性。我们力求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权衡不同立场的利益,平衡地做出决定。所有领域都需要这些能力,包括法律界、公务员和私营公司。法学院提供适合你未来职业道路的四门课程,每门课程都侧重于适合你的科目,通过四年的循序渐进、系统的学习,你将培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育研究目的

法律系

通过学习法学教育中不可缺少的文化知识和对以小班化教学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课程的深入教学,培养具有广博的学识和丰富的人格,掌握法律思维方法,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行动,并能真正理解他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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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认证和学位授予政策 (文凭政策)
法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向完成学院学位课程、根据严格的成绩评估获得毕业所需学分并获得以下能力的学生授予学位。

  1. 掌握法学、政治学基础知识,具有发现法律、政治问题的能力。
  2. 在逻辑思维能力和构成能力的基础上,它具有通过合理和适当的程序过程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我体会到正义,自由和平等的法律和政治意识。
  4. 它有能力准确地平衡不同立场的人所声称的各种利益,并做出富有平衡感的判断。
  5. 他有能力积极参与社会,例如向他人解释和说服自己的主张。
教育课程编成·实施的方针 (课程·政策)

为了获得文凭政策中列出的知识、能力和态度,学院系统地组织了以下科目,并提供有效的讲座和实践,灵活应对每个学生的愿望,提供全面的教育。

<教育内容>

  1. 根据法律和政治学科体系安排专业课程,以培养高级专业知识和能力。
  2. 在公共教育科目中,为了获得广泛的教育,我们设置了各种科目,并鼓励强调应该作为专业科目基础的科目。
  3. 可以学习包括英语在内的许多外语,并为申请人提供在四年学习期间获得留学经验的机会。
  4. 根据法律职业,公务员,私营企业等每个人的愿望进行职业教育。

<教育方法>
  1. 第一年,为了顺利引入大学教育,在专业科目中特别安排基本科目,培养法律和政治学的基础能力。
  2. 从第二年开始,我们建立了一个课程系统,由四门课程组成,适合未来的课程,每个学生都属于其中一门课程。每门课程都有针对性地安排适合学生意愿的课程,并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学习,从而实现系统学习。
  3. 第一年,说明会和基础实践为必修科目,并为学生选修这些课程提供详细的支持。第2年设置主题实践,第3、4年设置专业实践等实践科目,并为有意愿的学生提供4年小班互动课程的机会。
  4. 第一年通过实践班进行职业教育,激发学生求职动力;高年级则进行多样化、循序渐进的职业教育,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己的愿望选择职业道路。我将提供一个。
招生政策 (准入政策)
为了以文凭政策所列的知识、能力和态度培养人才,学院招收来自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地的学生,主要来自亚洲,他们具有以下素质:我希望你会来。特别是,我们欢迎那些了解我们学校的传统,将其传承到未来,并愿意接受新挑战而不害怕创造新传统的人。
为此,我们将实行多种评选方式,进行多方面、综合评价。
 
  1. 为了理解法学院的教育内容,学生在高中课程中掌握了日语和外语(英语)、地理和历史、公民学等基本学术技能。
  2. 我对我国的法律和政治感兴趣,并且有动力将我在本科学习的知识·技能·态度·经验用于社会。
  3. 不仅通过学习,而且通过广泛的经验,您可以从社会事件中发现问题,自己思考,判断并将其与行动联系起来。
  4. 他对社会和公众有广泛的兴趣,具有灵活的精神,可以倾听和对话与自己不同的意见。
  5. 在本系学习的4年中,具有提高自身技能和职业的积极性和明确的目的意识。

毕业学分和学位获得

法律系

学位: 法学学士
学习年限:4年

科目类别毕业学分(适用于2023年起入学的学生)

科目 每门课程所需学分 准备 全部的
学分
分类 法律
职业
公务员
课程
企业
课程
现代法律文化
课程

必修科目 36単位 36単位 24単位 12単位 72単位
专业
主题
选修必修科目 16単位 左边超出毕业条件学分可以算作专业选修科目的学分。
选修科目 20単位 20単位 32単位 44単位
一般实践科目 选修必修科目 8単位 *原则上,专业实践I/II或综合实践I/II必须在同一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但“综合实践I/II”属于辅修课程,只有已注册辅修学分的学生才能与其他“专业实践I/II”一起修读,所获得的学分可计入毕业条件适用于全校选修科目。
8単位
全校
常见的
主题
强制性的
主题
课程A
必修科目
英语 10単位 如果第二年选择英语,则选择A课程。如果选择英语以外的外语,则选择B课程。所需学分不同。 44単位
非英语外语 4単位
课程B
必修科目
英语 4単位
非英语外语 10単位
选修必修科目 12単位 超出左边毕业条件学分最多学分可以算作全校选修科目的学分。
选修科目 18単位
总计 124単位
(2024年4月1日更新)
Faculty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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